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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中所中学环境整治及文化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40次 日期:2016-05-09 16:00:29.0
南郑县中所中学环境整治及文化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郑县中所中学环境整治及文化建设项目已由南郑县发改局以南发改政审【2016】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郑县中所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双高双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郑县中所中学院内,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79万元。工程主要内容:维修教学楼1200平方米,部室铺设740平方米,修建护坡围墙600立方米,绿化1000平方米,配套水电改造及校园文化建设等相关辅助设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本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2购买资审文件的企业须注册建造师本人持企业介绍信,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建造师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建安B证、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并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
5.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各界导报及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郑县中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9196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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