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厂二期工程-污水外排管线
(公开招标)
浏览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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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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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站:克拉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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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91-2695578、1829913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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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陆健 朱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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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2016/5/7
至
2016-05-11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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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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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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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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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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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万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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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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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或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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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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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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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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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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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质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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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资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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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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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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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桥梁、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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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说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桥梁、燃气)专业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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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或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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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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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厂二期工程-污水外排管线 监理招标公告 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厂二期工程-污水外排管线监理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厂二期工程-污水外排管线监理 2.建设地址:克拉玛依市 3.建设规模:第二污水厂至玛河古道芦苇湿地新建一条污水外排管线,设计输水规模18×104m3/d,设计输水能力8750m3/h,设计管径DN1200,管线总长约19.36km,管材选用螺旋缝焊接钢管;同时配套建设设计容积为1×104m3的调节池一座;并对已建泵房及部分管线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进场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5.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厂二期工程-污水外排管线工程施工(含质保期)全过程监理。 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监理人员必须为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必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 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在备案册中具备与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人。 三、申请人报名 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原件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报名。 2.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7日至2016年5月11日,每日10:00时至14:00时,15:00时至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4.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及《新疆建设网》发布。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辛慈 联系电话:0990-6223562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陆健 朱辰 联系电话:0991-2695578、1829913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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