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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GK20160022016年玉溪市市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协议供货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点击:82次 日期:2016-05-04 18:53:1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玉溪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16年玉溪市市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协议供货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及内容

1.1 招标编号:YXGK2016002
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3 实施期限:壹年(201661日至2017531日)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协议供货设备(投标人为厂家或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国内代理机构,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机构投标);第二标段为协议供货经销商(投标人为注册地在玉溪市范围内的经销商)
(一)第一标段:协议供货设备(投标人为厂家或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国内代理机构,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机构投标)
1)本标段按产品种类共分9包,投标人可以投全部包,也可以投部分包:
       包号      产品名称
       ===================================
01包:商用台式计算机(含商用一体计算机、价格上限6000元)
02包:商用便携式计算机(价格上限9000元)
03包:激光打印机(价格上限2700元)
04包:针式打印机(价格上限2500元)
05包:多功能一体机(价格上限2700元)
06包:黑白复印机(含扫描、网络打印功能)(价格上限20000元)
07包:彩色复印机(含扫描、网络打印功能)(价格上限40000元)
08包:普通平板扫描仪(价格上限1800元)
09包:专用扫描仪(价格上限2800元)
按通知要求及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投标人选报产品投标单价不得突破对应包号产品价格上限。
投标人对第01包商用台式计算机(含商用一体计算机)、第02包商用便携式计算机、第03包激光打印机、第04包针式打印机4个包投标时,必须选报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的产品,其余各包投标人应积极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并在格式3-1:投标产品价格及配置明细表后附投标产品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单页复印件一份,标注出投标型号。
注: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本期清单共计4127页。
2)采购人范围:包括玉溪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县区可参照执行)。
3)实施批量集中协议供货产品范围:包括玉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以内的计算机(包括商用台式计算机(含商用一体计算机)、商用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含一体机)、复印机、扫描仪等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4)交货时间:报出最短交货期,具体交货期签订合同时确定。
5)交货地点:玉溪,具体地点签订合同时确定。
(二)第二标段:协议供货经销商(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在玉溪市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相关资格要求,并具有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经销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协议供货设备(投标人为厂家或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国内代理机构,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机构投标)
2.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如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无法直接参加投标,厂家可授权针对本项目的国内代理机构为其全权代理参加投标,被授权单位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全权代表生产企业参加投标证明文件原件,格式见7-7;生产制造商在授权其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参加投标后,不得再授权其他企业或自身参加投标,且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机构投标);能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15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生产、技术服务能力,在玉溪市内设有完善的服务网络,能够快速提供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协议供货经销商(投标人为注册地在玉溪市范围内的经销商)
2.5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6 投标人须为注册在玉溪市范围内的经销商(经销商为分公司或其他组织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所属时间在2016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2016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3人以上(含3人)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清单(即由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数的证明材料);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协议供货期内入围厂家遇有设备停产或上架,须到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报备更新。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节假日不发售),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副楼二楼206室)现场获取(自带U盘拷贝)。
4.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第一标段:协议供货设备(投标人为厂家或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国内代理机构,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机构投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以上证件复印件资料请在报名时出具,报名成功后将收取以上资料(不退还)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场报名并登记所投包号。
第二标段:协议供货经销商(投标人为注册地在玉溪市范围内的经销商)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报名成功后将收取以上资料(不退还),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场报名。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526800分~201652610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526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主楼309)
5.3 开标时间:20165261000分(北京时间)。
5.4 开标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主楼309)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六、相关费用:

免收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邀请玉溪市国立公证处现场公证。

七、其他注意事项

7.1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电子文档必须按要求拷贝一份到U盘上,并在U盘上贴上标签,U盘封装在投标文件袋中,随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不退还)。
7.2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准备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以上四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7.3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投标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请特别关注黑体字的内容及★号条款。对因未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含纸质和电子文档)而导致废标的,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不作任何解释。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

第一标段:协议供货设备(投标人为厂家或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国内代理机构,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机构投标)
投标人无论投一包或多包都应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6年5月25日16:00前,按以下账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备注栏上载明“YXGK2016002 2016年玉溪市市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协议供货项目(二次)保证金(第一标段)”,并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第二标段:协议供货经销商(投标人为注册地在玉溪市范围内的经销商)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6年5月25日16:00前,按以下账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备注栏上载明“YXGK2016002 2016年玉溪市市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协议供货项目(二次)保证金(第二标段)”,并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开 户 行:玉溪市商业银行红塔支行
开户名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16021000022980
联系人:陈 静    联系电话:0877-6987085
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财政局
联系人:宋二琼 黄馨娴             联系电话:0877-2024675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2号
集中采购机构: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王建国 豆俊伟 施忠祥    联系电话:0877-6987081、6987075
传    真:0877-6987081            邮政编码:653100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

十、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公告内容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玉溪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xgp.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com)、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xsjy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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