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湖南 > 娄底市

新化县田坪镇万龙学校教学楼、食堂建设工程

点击:87次 日期:2014-03-24 00:00:00.0
    新化县田坪镇万龙学校教学楼、食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新化县田坪镇万龙学校教学楼、食堂建设工程已由新财教[2013]252号批准建设,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政招[2014]15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新化县田坪镇万龙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田坪镇万龙学校教学楼、食堂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化县田坪镇;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298.61平方米,3层,框架结构,总投资约156万元; 2.4工期要求:13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 2.8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7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3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3年7月-2013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 3.11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收款单位: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化县支行帐 号:100736551180018888 联 系 人:邹联满联系电话:15173891680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田坪镇万龙学校教学楼、食堂建设工程”。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田坪镇万龙学校教学楼、食堂建设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报名 6.1报名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8)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项目部成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原件、(9)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0)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1)、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2)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3)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3年3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14)项目部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报名时间:2014年3月 24 日至2014年3月 2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 6.3报名地点:新化县清水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2022 V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