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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鸟江镇镇卫生院综合楼工程

点击:76次 日期:2014-03-24 00:00:00.0

招标编号:HYJS(QD)-201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东县鸟江镇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已由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以祁发改招核字(20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祁东县鸟江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配套资金按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第13次会议执行。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祁东县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祁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东县鸟江镇卫生院综合楼
2.2  建设地点: 鸟江镇派出所隔壁
   2.3  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层数4层、建筑面积2848M2,投资额250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天 
2.5  质量要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衡阳市外企业按照祁建建[2009]21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施工注册备案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入围后交,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7.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4 年3月24 日~2014 年3月28 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在祁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祁东县质监站三楼,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祁东县内的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祁东县外的由法人代表及建造师携带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证和电子邮箱QQ号(②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①留原件)。
7.2报名地点:祁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筑工程管理局三楼)。
7.3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未注册备案登记的、超过报名时间的将被拒绝报名。
7.4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8.开标
8.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祁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质监站五楼)。
8.2开标会议参加人员要求:按祁建通字(2012)12号文件要求,开标时祁东县内的投标企业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祁东县外的投标企业必须由法人代表及建造师,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8.3开标时投标单位超过15家时现场抽取8家投标单位进入下轮专家评审,开标时投标单位未超过15家(等于15家)时,全部投标单位进行专家评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祁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734-6298535。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东县鸟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祁东县鸟江镇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15973472886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红湘北路29号
联   系   人:祁东办事处周女士
电        话:152734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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