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新型玄武岩纤维绝热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招标 |
点击:96次 日期:2014-03-22 00:00:00.0 |
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新型
玄武岩纤维绝热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新型玄武岩纤维绝热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办环资〔2013〕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办环资〔2013〕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3052300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广安华蓥市广华工业新城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2.8万吨新型玄武岩纤维绝热制品生产线建设厂房5670平方米,辅助设施2600平方米及设备4台套。
2.3 建设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土建及设备安装);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监 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已完成0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意参加投票者,请于 2014 年3月24日至 2014 年3 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四川省华蓥市广华工业新城玉兰大道)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4月14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 华蓥市广华工业新城
邮 编: 6386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826-4725588
传 真: 0826-4854555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21号瑞祥大厦5楼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85120111
传 真: 028-85120111-8081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