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浙江 > 舟山市

蓉浦公寓周边配套市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4次 日期:2016-05-03 16:55:11.0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市万事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蓉浦公寓周边配套市政附属工程

工程地址:定海城区

工程概况:工程造价约239.5357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道路、排水、人行走廊、路灯及景观灯、消火栓、景观、绿化等施工。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4万元。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在2015-2016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市内企业。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注: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项目竣工核销记录)为准。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必须具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

5、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两者记述应一致,且内容真实有效。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有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

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其他:

1)、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表及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且按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必须提供原件以便核验。注:“投标报名表”和“承诺书”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hggzy.cn/)“工程交易” 栏“资料下载”处下载。

2)、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者请于2016年4月29日至5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舟山市万事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城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7楼1709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hggzy.cn/)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2620676 传真:0580-2620826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