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综合住院大楼(二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中医医院综合大楼(二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招标人为玉溪市中医医院,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综合大楼(二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综合住院大楼(二号楼);
2.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180万元;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供货期为60日历天,安装期为90日历天);
2.5交货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
2.6招标要求:应用于运送病床、担架、医用车,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以电动机为动力的垂直升降机,装有箱状吊舱。它具有一个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的刚性轨道之间。
2.7质量要求: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50182-19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GBJ53/T-24-2008)中优等级标准组织施工和管理。
2.8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则应具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且
[z1] 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能力的独立法人;
3.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或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的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3.6云南省外的投标人须在在昆明市或玉溪市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3.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8投标人近年(2012年-至今)3个及以上单项工程合同在20台及以上的供货合同;
3.9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3.10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3.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1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 4 月 29 日至2016年 5 月 8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高新区锦屏路4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月 24 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877-207951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分公司
联 系 人:陈永强、李云东
地 址:玉溪市高新区锦屏路4号
邮 编:653100
电 话:0877-2688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