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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国道G243澄溪至新民(澄溪至太平段)澄溪镇南段—澄溪泽生大道新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8次 日期:2016-04-29 10:09:03.0

垫江县国道G243澄溪至新民(澄溪至太平段)澄溪镇南段

—澄溪泽生大道新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国道G243澄溪至新民(澄溪至太平段)澄溪镇南段—澄溪泽生大道新改建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垫江发改委函 [2014]1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澄溪镇境内;

2.2规模及内容:建设总面积73600平方米(长2300米,宽32米),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照明、综合管网与雨水污染系统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221.89亩。总投资约5000万元。

2.3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道路照明及公路附属设施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的施工图、图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包含的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28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垫江县人民政府网(www.dj.cq.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鼎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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