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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沪昆高铁娄底南站枢纽一体化项目监理

点击:207次 日期:2014-03-21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沪昆高铁娄底南站枢纽一体化项目已由娄底市发改委以娄发改投【2013】487号、娄发改投【2013】4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娄底市沪昆高铁娄底南站枢纽一体化项目

2.2  建设地点:娄底市新星南路以西、万宝大道以南、娄星南路以东、沪昆高铁线以北的区域

2.3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2.4  建设规模:

沪昆客专娄底南站枢纽一体化项目总用地面积177.8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项目建安投资约8亿元。

娄底南站枢纽一体化项目由站前广场(含站前枢纽地下空间及地面部分)、公交综合体、长途综合体三部分组成:1、站前广场为下沉式地下二层建筑,总建筑面积约7.6万 ㎡;2、公交综合体(广场西侧、邻娄星南路)地下二层、地上局部四层,总建筑面积约8.3万㎡;3、长途综合体(广场东侧、邻新星南路)地下一层、地上局部四层,总建筑面积约5万㎡;(详见设计文件)。

2.5  监理服务期:约30个月,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同施工工期)。

2.6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确保评为省优质工程,力争芙蓉奖、鲁班奖;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号令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设计文件包含的所有项目(不含1、公交综合体、长途综合体、站前枢纽地下空间商业区域的室内装修装饰。2、高压10kv母线以外部分。3、商业部分空调系统智能集中群控系统。4、商业使用阶段的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监理服务。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  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监理企业凭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我省境内参与项目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含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两个专项)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其中必须包含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8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4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中级工程师以上(含)职称,无在监项目,(提供最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备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人员(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5  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6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8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3月20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

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投标申请人须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开户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帐号:191301012910007972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娄底高铁南站监理”,如没有注明是“娄底高铁南站监理”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到账情况均以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的入账回单为准。

5.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其投标文件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3月20日~2014年4月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djs.gov.cn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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