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江阴市祝塘镇镇区防洪排涝工程增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江阴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江阴市祝塘镇镇区防洪排涝工程增加建设工程已由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规模及结构类型:灌溉站3座,分为永昌村灌溉站由200HW-8水泵(转速N=1450r/min,设计流量Q=0.125m3/s,设计扬程H=8m),配套电机15KW各一台机相应配套的管理房等建筑物组成;北湾村、建南村灌溉站由150HW-7水泵(转速N=1450r/min,设计流量Q=0.05m3/s,设计扬程H=7m),配套电机5.5KW各一台机相应配套的管理房等建筑物组成;灌溉站建筑物等级5级。φ600渠道81米,φ450渠道83米,φ300渠道229米,流量0.1m3/s。厂区挡墙47米。投资额约11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
标段:一个标段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国有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江阴市祝塘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 2 月 14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4 月 30 日,工期76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1)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专业和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未明确问题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执行):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限于以下证明材料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 2013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证明(江阴本地企业只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社保代码供交易服务中心核查)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江苏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苏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⑧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两者)。
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4 年 2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810室(长江路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18楼)。
7.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等的方法:投标申请人首先在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报名成功后在会员系统内的招标文件下载模块内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7.2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并采用个人账户支付方式支付资料费用305元人民币,费用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8、投标人于2014年 1 月 24 日 10 时00 分至11 时 00 分,至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709(江阴市长江路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17楼1709室)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费用为每张光盘100元整。未按时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按废标处理。
9、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4 年 1 月 14 日16时00分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的本公告下方的“疑问留言”处进行提问后,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后于2013 年 1月15 日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答疑公示”区发布,投标人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 万元整。
10.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网上递交,请投标单位确保自己单位的诚信库基本账户信息无误,并从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相关操作说明,请查看“www.ggzy.com.cn”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中的《保证金网上支付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致电0510-86002616黄工。
10.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14 年 2 月10 日 14 时前到账,如在规定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考虑到异地、跨行等到账延迟的问题,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10.3、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1、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2、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13、一个标段只能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4、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审核手续。
15、在中标公示期间,预中标单位为江阴市以外企业的须至江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凭备案登记表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备案时执行市建设局澄建(2013)37、38号文有关规定)。
16、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分办法。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请至招标公告下方的附件下载。
注: 1、江阴市以外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请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ggzy.com.cn/jyweb)”办事指南中下载。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社保证明不予认可。江阴本地企业根据其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社保代码于资格审查时在江阴社保网统一核实,经查实如有不符之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2013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社保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社保证明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4、开标时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招 标 人:江阴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邮政编码: 214400
办公地址: 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251室 联系电话: 0510-86862251
传 真: / 联 系 人: 曹霞莉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14400
办公地址:江阴市文化西路4号新百业广场7楼 联系电话:0510-86816115-810
传 真: 0510-81665128 联 系 人: 祝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