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运河西路(惠澄大道-凤翔路)热网工程(项目名称)监理项 |
点击:111次 日期:2014-03-21 00:00:00.0 |
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运河西路(惠澄大道-凤翔路)热网工程(项目名称)监理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运河西路(惠澄大道-凤翔路)热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运河西路运河西路(钱皋路-惠澄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0)55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西区燃气热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西区燃气热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运河西路(惠澄大道-凤翔路) 工程规模: 大型 计划监理期限: 442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88.4万元 招标范围: 从施工前期准备开始,到土建施工、管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100%合格标准,确保市优工程,争创省优工程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财务要求:2010至2012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提供企业在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书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
(2))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4年1月~2014年3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4年1月~2014年3月连续缴费证明 | |||||||||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3月17日 9:00 时至2014年03月21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报名。 | |||||||||
4.2 请报名后务必于2014年03月21日23时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4月0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西区燃气热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惠山区惠澄大道62号 | 地 址: | 无锡市金太湖国际城950号1705室外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锋 | 联 系 人: | 代民安、缪瑛 | ||||||
电 话: | 83233618 | 电 话: | 13915947676、13338109330 | ||||||
传 真: | 传 真: | 025-8663630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daima@jcec.cn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