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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路灯管理处路灯维修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监理

点击:106次 日期:2016-04-27 16:13:14.0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路灯管理处路灯维修综合业务楼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20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定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监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定市路灯管理处路灯维修综合业务楼项目监理。
2.2建设地址:保定市长城大街东侧,金专宿舍南侧。
2.3建筑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809.29㎡,其中警卫室,食堂一栋,建筑高度为4.2m,建筑面积174.43㎡,层数为一层;库房一栋,建筑面积244㎡,建筑高度4.95米,层数一层;生产加工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390.86㎡,建筑高度11.7米,层数为3层,局部2层(以上建筑均为砌体结构)。
2.4总投资金额:约373.91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20日,工期为180天(日历日)。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
3.2 项目总监要求: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埠企业在递交文件时需提供《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并履行进市登记手续。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27 日至 2016年 5 月 4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申请人视为报名无效),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进冀企业备案书;同时提供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5 月 20 日0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路灯管理处  招标代理: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定市永华南大街698号  地    址: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邮  编:   071000  邮    编:  050091
电  话:  0312-2028001  电    话:  15200050266 
传  真:    传    真:  0312-7533316 
联系人:  季来生、闫玉君   联 系 人:  刘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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