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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光裕堡乡-大李牛村通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点击:86次 日期:2016-04-26 05:37:16.0
晋新招字(2016)第03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繁峙县光裕堡乡-大李牛村通村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繁峙县交通运输局以繁交字﹝2016﹞1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繁峙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农村道路建设补助,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繁峙县光裕堡乡-大李牛村通村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富云牧业养殖厂,终点止于大李牛村北侧,路线全长2.0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路面宽4.5米。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等工程。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11月至20161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至少两项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1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5年经历,担任过两个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同时具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请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携带本证)、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从事过施工业绩证明原件(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如上述三个证明文件均未体现项目经理情况,需另附一份业主证明))、企业近五年(20111月至20161月期间交工或竣工)施工业绩证明原件(原件内容含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代理人的社保关系证明原件(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查询网址或电话),以上原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所有证件现场拍照存档)
2016 4月25日至20164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上面要求证件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招标人将通过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网站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对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进行查询,对未查询到或查询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9时30分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繁峙县交通运输局
  人:刘吉恩
电    话:13835013152
招标代理: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27号
联 系 人:朱广龙  张翠芳
电    话:0351-7028098  13620607697
传    真:0351-7023808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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