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观沙国际项目施工 |
点击:68次 日期:2014-03-20 00:00:00.0 |
农房·观沙国际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批准文号长发改[2014]6号文),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湖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农房·观沙国际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长望路与银杉路交汇处西南角。
3、项目概况:农房·观沙国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9250.3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000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包括E1~E11#栋及部分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04006.9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0568.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438.00平方米)。投资额约13862万元。
二标段:包括W1~W7#栋及部分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85243.3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6349.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894.00平方米)。投资额约11718万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招标范围:包括农房·观沙国际项目的土方、基坑及支护、基础、地下室、主体、装饰工程,水、电、消防、电梯等安装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和附属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
6、工 期:计划工期860日历天。
7、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8、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9、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0、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本项目要求编制技术标。
二、投标报名条件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规定,一标段共18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二标段共1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执行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要求,即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四个岗位人员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含长、望、浏、宁四县区)可兼任最多不超过三个项目的管理工作;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等相近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7、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8、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9、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0、拟任标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11、拟任机械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
12、拟任材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13、拟任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1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持有2010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2年11月1日起作废);
15、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1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省外企业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未颁发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的,其关键岗位人员的标准员可由施工员或质量员或安全员代替,但应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不颁发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的证明和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代替岗位名称等;
1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3年08月至2014年0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无其他明文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