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绛县龙湖金港一期工程已由新绛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字[2013]96号和新发改投字[2014]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运城市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绛县府西街与绛州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2.2 建筑规模:建筑总面积约79829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2.4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级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施工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3 月 19 日至2014 年 3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00 分至 12时00 分,下午 14时30 分至 18时00 分(北京时间),进行报名。报名须携带的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工程规费计取标准;(6)安全生产许可证;(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8)税务登记证副本;(9)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19 日至2014年 3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00 分至 12时00 分,下午 14时30 分至 18时00 分(北京时间),进行报名。报名须携带的资料:(1)企业法人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9-2222970
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绛分部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359-7560363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施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监理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 14082501140220-00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运城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绛县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财富大厦A座1102室(市中级法院对面)
联 系 人:张 先 生
电 话:0359-2020980
传 真:0359-2020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