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河矿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澄溪镇福生大道K300-K560段两侧安置房)招标公告 |
点击:46次 日期:2016-04-22 22:44:44.0 |
卧龙河矿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澄溪镇福生大道K300-K560段两侧安置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卧龙河矿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澄溪镇福生大道K300-K560段两侧安置房)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4】4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澄溪镇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来自上级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建筑总面积17000平方米,共7栋,底层为框架结构,底层以上为砖混结构。
2.2 建设资金:本项目建安投资约2000万元。
2.3项目建设地址:垫江县澄溪镇双桂社区。
2.4招标范围:卧龙河矿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建设项目(澄溪镇福生大道K300-K560段两侧安置房)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其中:1、室内装饰仅做至找平层,不贴面层地砖、墙砖。室内房间、厨房、卫生间、商业、阁楼等墙面搓沙,天棚搓沙。地面面层至找平层,不贴瓷砖;2、施工图中所有类型的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3、节能保温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4、生活污废水系统由室外第一个检查井计算至的室内排水立管各楼层三通部分,其中卫生间预留DN100支管0.7m,厨房预留DN75支管0.7m,并接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5、电气系统每个单元(楼梯间)考虑1个总电表箱,其余均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6、室外坏境、绿化、生化池、道路及道路雨水口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22 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澄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