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众招[2016]306号
一、招标条件
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忻府分局的委托,对“忻州市忻府区合索乡北合索村等十二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由忻州市国土资源局以忻国土资发[2015]23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属地:忻州市忻府区合索乡北合索村等十二村
2、项目名称:忻州市忻府区合索乡北合索村等十二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3、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为1123.7269hm2,新增耕地0.9522hm2,新增率为0.08%,建设工期为2年。
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工程监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监理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农林工程)工程监理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4、投标人近3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注: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4日至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
请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
1、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4、资质证书;
5、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师证、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
7、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
注: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复印件两套,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原件及复印件存在资料不全、复印件字迹不清晰的情况不予接收报名资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忻府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新民北街15号6号楼203室(太原市平民中学对面)
联 系 人:牛海波 电 话:0351-3087338
传 真:0351-3087208
电 子 邮 件:1119638098@qq.com
日期: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