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江川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 ,经江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江发改[2015] 21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川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江川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YNWX-YX/2016-10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本招标项目地点:江川县抚仙路与宝凤路交叉口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5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08月13日。
2.6 招标规模:在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五楼建设一个院史荣誉室、在四楼建设一个党员活动室、建设(三、四、五)楼文化走廊、建设一楼大厅“法正风清”院训主题墙、搬移及安装青铜独角兽雕像等工程项目,工程总投资约6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 付款方式:该工程目前到位资金只有40%,其他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垫资,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审计报告下达之日起,建设单位在一年内扣除质保金后付清其他尾款(不计利息),若在一年内不能付清其他尾款,从下一年开始建设单位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给中标人剩余尾款的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室内装饰施工丁级以上(含丁级)或广告制作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4月 13 日至2016 年04月 19 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川县仁和街2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注:省外企业需出具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或登记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5 月 05 日 上午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 时00分至 9时00 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江川县大街星云路西段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川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川县抚仙路与宝凤路交叉口 地 址:江川县仁和街22号
邮政编码: 652600 邮政编码: 652600
联系人电话:13887777773 联系人电话:0877-8031378
联 系 人: 张 师 联系人: 赵 师
2016年 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