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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DD2015-ZB1028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展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点击:44次 日期:2016-04-13 11:25:09.0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展厅工程

2.2采购编号:YXDD2015-ZB1028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范围: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展厅工程的采购范围,包括:玉溪市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深度优化设计,宣传视频拍摄制作,中心建设工程(含基础装修、展厅综合布展、投影设备、监控摄像设备、外立面装修、中控系统等)的施工,设施设备家具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与展厅配套的辅助工程等;并配合验收备案,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玉溪市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的总建筑面积为1043平方米,两层建筑。

2.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6施工地点: 玉溪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北城考点内。

2.7采购预算价:6365000.00元(大写:陆佰叁拾陆万伍仟元整)。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叁级资质或新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在20131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展厅、展览馆、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工程业绩(工程业绩指:布展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协议或验收报告);

3.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在20131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至少一项类似性质、规模(类似性质、规模指:展厅、展览馆、博物馆陈列布展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及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提供合同协议或验收报告)

3.5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声明函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3.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及磋商保证金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60412日起至20160418日(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2016042616:00时前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100000.00元 (大写:壹拾万元整),按以下账户从供应商的基本账号转账或电汇交纳,并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

开户名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红塔支行

    号:1016021000022980

联系地址: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附楼2

联系电话(办公室): 0877-6987085

4.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4.3.1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供应商及拟投入项目经理各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的合同协议或验收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或者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04270830时~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604270900时。

5.3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9(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附楼二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届时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及电话:王师  0877-2792967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

邮箱地址:yxdadizb@163.com                    联系人电话:0877-2026917

传真:0877-2026917                            联系人:彭海静、赵丽霞

日期: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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