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重新公告)
1、邳州市人民医院建设的邳州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二期工程幕墙工程已经邳州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邳发改经济发(2011)9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邳州市南京北路西侧
3.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6000万元(幕墙面积约50000㎡)
3.3、招标范围:新区医院二期幕墙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4、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5月
3.5、要求工期:300天
3.6、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和厂房除外)幕墙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所示为准。)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5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和厂房除外)幕墙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所示为准。)
(3)企业承担过的幕墙工程自2014年4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优工程或承担过的幕墙工程自2013年4月1日以来获得过国优工程。(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
(4)项目经理承担过的幕墙工程自2014年4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优工程或承担过的幕墙工程自2013年4月1日以来获得过国优工程。(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
5.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5.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5.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6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7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3名、质检员3名、施工员3名、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8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9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10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3名、安全员3名、质检员3名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将银行电汇回单(邳州市农商行运东支行入帐电汇回单)交至邳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陆拾 万元。
收款人: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管理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东支行。
开户账号:3203820521010000002060。
联系电话:0516-86628803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邳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2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2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4月16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于2016年04月19日上午10:00前在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3分
c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6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
11、其他:
11.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招标人地址: 邳州市人民医院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北京东路40-1号华英大厦三层
联系人:王昊 电话:025-8322614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