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9线方山大武至离石交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134次 日期:2014-03-07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9线方山大武至离石交口段路面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2]24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吕梁市政府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吕梁晋昌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11.31km的路面改造工程。分两段实施改造,其中大武至连桥路10.5km,高速西口至三岔口段0.81km;
2.2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项目K0+500 ~K11+300(扣除收费站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计划工期见下表:
监理标段 |
段落范围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监理服务期 |
一 |
K0+500 ~K11+300 |
10.5 (扣除收费站 |
路基、路面、桥涵、 平面交叉及沿线安全设施等 |
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总服务期31个月。 |
K20+120~K20+930 |
0.8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含授权使用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且近三年无不良业绩和信誉的监理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的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的代表人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过期不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5.2招标人定于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
上发布。、《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吕梁晋昌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交口镇沥青库院内
邮 编:033000
电 话:13513583339、13935862536
联 系 人:康女士 郭先生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11层
山西代表处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03号大生科技楼207室
邮编:030006
电话:0351-7213363(传)
联系人:任先生 马女士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