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2013年土地塌陷村搬迁工程A、B、C、D、E、F区建设项目(勘察和设计... |
点击:57次 日期:2014-03-05 00:00:00.0 |
长治县2013年土地塌陷村搬迁工程A、B、C、D、E、F区建设项目(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县2013年土地塌陷村搬迁工程A、B、C、D、E、F区建设项目(勘察和设计)已由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字(2014)19、20、21、22、23、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总投资约为143612万元。该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YZB-E2014039-KC、SJ
2.2建设地点:县城--市区城际快速路大转盘交叉口西南角300米处
2.3建设规模:总建31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为536199.84 m2
2.4周 期:勘察1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其中,设计部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2.6标段划分:按两个标段组织招标
第一标段为勘察招标;第二标段为设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勘察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勘察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2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级注册建筑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三套);前往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合格的投标人于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张文武
联 系 电 话:0355-808918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王蓉
电 话:0351-4605078 15935505355
传 真:0351-4605078
邮 件:sxhengyuzb@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
账 号:50260188000002556
2014年3月5日
来源: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