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龙伏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点击:94次 日期:2014-03-03 00:00:00.0 |
本项目为浏阳市龙伏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3】3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龙伏镇卫生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地点位于浏阳市龙伏镇龙伏居委会坡里组(永社公路旁)。建设资金自筹和上级补助,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慨况与招标范围建设项目
1、 工程名称:浏阳市龙伏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2、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7618平方米,建设总用地面积5145平方米
3、 建设地点:浏阳市龙伏镇龙伏居委会坡里组(永社公路旁)
4、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6、 计划总投资:791万元;
7、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 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过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开标时提交、评标时查验该证明原件)。
7、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获取办法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浏阳市龙伏镇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办法”为文件名发布,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日报》、《长沙晚报》、浏阳市人民政府网招标公告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向下列单位查询:
招 标 人:浏阳市龙伏镇卫生院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 系 电 话:137870465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正北路指背冲76号
联 系 人:伍先生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75805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