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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体育中心项目后续工程(除体育场及其周边配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点击:17次 日期:2016-03-26 09:52:44.0

1. 招标条件

宣城市体育中心项目后续工程(除体育场及其周边配套),主要建设内容为游泳馆、全民健身馆及体育学校。投资概算约3.3亿元。本项目(编号:GCFW-2016041)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宣城市体育中心项目后续工程(除体育场及其周边配套),主要建设内容为游泳馆、全民健身馆及体育学校。其中,游泳馆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全民健身馆建筑面积为3.9万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3.90米;体育学校建筑面积为2.1万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1.35米。

本次招标内容为宣城市体育中心项目后续工程(除体育场及其周边配套)造价咨询服务,分为两个标段。

2.2服务内容为:编制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对对方的工作成果互相审核和纠错、施工阶段代表业主对中标标段的监理单位初审的计量款进行审核、代表业主对中标标段工程变更进行审核、项目完工后对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进行审核等。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复核标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参加标后中标人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施工过程中询价、工程变更洽商审核、工程结算审核等内容。

2.3 造价咨询服务费控制费率:0.6%,其中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含清单互审等)占总费率50%(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含清单互审等)=建设工程中标金额(含一标段和二标段,扣除其中预留金和暂估金额)×(投标综合费率/2)),过程中造价服务及结算审核占总费率50%(造价服务及结算审核费=建设工程中标金额(造价咨询中标标段,扣除预留金和暂估金额)×(投标综合费率/2))。

2.4 服务时间要求: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自提交图审机构盖章的施工图纸起 14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内完成;互审自提交另一标段完整工作成果起3日内完成;2日内修改完成互审中发现的问题;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并及时完成;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报送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且服从招标人安排。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要求造价人员驻场服务。

2.5 服务质量及要求: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工程计量审核、工程变更洽商审核和工程结算审核质量严格执行中价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以及招标文件和审计机关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互审阶段:

(1)清单工程量计算准确;

(2)清单项目齐全,无漏项、错项;

(3)项目特征描述合理准确、便于执行;

(4)控制价编制采信有据、定价合理;

(5)与工程量清单同步提交完整的纸质版工程量计算底稿(含钢筋放样单);

(6) 其他符合现行清单计价规范和编审规程等要求。

(7)互审阶段准确发现对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错、漏项。

【2】工程变更洽商审核质量:

(1) 施工单位提交完整变更洽商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2)价格审核合理准确,得到施工单位认可;

(3)提交完整的纸质版(含电子版)工程量审核底稿;

(4)其他符合现行清单计价规范和编审规程等要求。

【3】施工阶段及结算审核阶段造价控制要求

(1)施工阶段要求驻场,代表业主完成对监理单位初审的计量款进行审核;

(2)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送审资料;

(3)结算审核阶段要求审核结果与审计结果误差在3%以内;

(4)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审计工作。

按照结算审核的要求,完善审核资料、按实准确审核。

结合宣城市审计局结算审核和住建委工程变更管理要求,拟定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资料统一标准,督促、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须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3.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安徽省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从事本造价行业5年(含)以上;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5 拟派往本项目专业负责人员的要求如下:

(1)专业人员配备人数(不少于)5名:其中土建及装饰3名、安装2名;

(2)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含)以上;

(3)专业人员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熟练使用通用的造价软件;

(4)项目施工阶段,要求驻场人员不少于1名(数量和专业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且带证上岗执业。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有特殊情况,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7 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标书费用,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参加投标的,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3.8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sztb. 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无论投几个标段招标文件只需购买一份),非网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入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网员也可通过网员系统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在线领取招标文件:(1)本项目只接受在线领取招标文件;(2)有投标意向者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sztb. com)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招标文件领取”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3)联系方式:0563-2616617。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整。(无论投几个标段保证金只需缴纳一次)

5.2 投标人应在2016年4月15日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07468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宣城开发区支行

账号:34001755108053000531-0817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宣城梅溪支行

账号:131708683800019449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全省十六城市招投标联合信息网、中国建设招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城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局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邮编:242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63-206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溪路与九同路交叉口敬亭大厦12楼

邮编:242000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8956311691

2016年 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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