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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学术交流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61次 日期:2014-01-23 00:00:00.0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学术交流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的招标项目学术交流中心,经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发[2013]4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经报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院内。
  建筑规模:12263.58m2
  计划总投资:5020.2万元
  施工工期: 365日历天。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建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提供上述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29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单位持单位介绍信于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29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在长治市长兴中路3号购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1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建设信息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地    址:延安南路(110号)和平医院院内     
  邮    编:046000                        
  联 系 人:李红杰                      
  电    话:135135577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长兴中路3号   
  邮      编:046000
  联  系  人:张 军
  电      话:13383558321    
 
  2014年1月23日

来源: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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