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学术交流中心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75次 日期:2014-01-23 00:00:00.0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学术交流中心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的招标项目学术交流中心,经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发[2013]4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经报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院内。
建筑规模:12263.58m2
计划总投资:5020.2万元
监理工期:施工期加保修期。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内土建、安装等工程监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拟担任本工程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29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单位持单位介绍信于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 29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在长治市长兴中路3号购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当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建设信息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地 址:延安南路(110号)和平医院院内
邮 编:046000
联 系 人:李红杰
电 话:135135577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长兴中路3号
邮 编:046000
联 系 人:张军
电 话:13383558321
2014年1月23日
来源: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