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濯水镇乌杨村青树垭口至蔡头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
点击:130次 日期:2016-03-22 15:57:34.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濯水镇乌杨村青树垭口至蔡头路面硬化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5]6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国市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工程规模:黔江区濯水镇乌杨村青树垭口至蔡头路面硬化工程建设标准为农村四级公路,全长2.4公里,路基宽4.5米,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路面结构形式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该项目总投资约131.1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混凝土路面、挡墙、涵洞、安全防护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黔江区濯水镇乌杨村青树垭口至蔡头路面硬化工程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www.qjdtc.com)”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www.qjdtc.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3 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5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www.qjd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黔江区濯水镇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502570790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67513556 13628299991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