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乌鲁木齐国家高速公路山西段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
点击:98次 日期:2014-02-24 00:00:00.0 |
北京至乌鲁木齐国家高速公路山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9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大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自筹(两项占25%),其余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省大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1.1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射
本项目建设拟定招标时间自2014年3月份开始,拟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工期为两年。
1.2 招标代理范围和内容:
(1)承担本项目的路基、桥梁、路面、机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房建等工程的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工作;承担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检测、工程咨询、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招标代理工作;
(2)承担工程量清单复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3)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对委托人进行有关国家、省招投标、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的培训工作。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中央投资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2.2近5年内(
2.3项目负责人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包括电子登记证书),从事招标代理工作8年以上,近5年(
2.4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包括电子登记证书),从事招标代理工作6年以上,近5年(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6.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送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交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大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京大高速公路西河河收费站旁
邮
编:037000
联系人:
电
话:0352-5115822
传
真:0352-51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