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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体育中心体育场看台聚脲地坪工程

点击:38次 日期:2016-03-17 12:47:11.0

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舟山市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总承包单位:恒尊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市体育中心体育场看台聚脲地坪工程     

工程地址:舟山市临城行政中心区东部体育文化区

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5320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看台上人屋面部分的聚脲地坪工程的施工。

工程控制价:179.9565万元;下浮区间:5%(含)-9%(含)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3.5万元

一、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市内企业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1

企业营业执照

真实有效。

2

企业资质

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市内企业。

3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须提供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

4

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

企业、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5

项目经理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6

项目经理近两年承接的项目

提供《项目经理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

7

诚信承诺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注: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工作手册中工程项目核销记录)。

2、正在受公示的不良行为未被界定为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以下规则认定: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被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如记录中明确公示期间禁止承接业务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外地从事建筑活动时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违法违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等情形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在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时原则上应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③上述情形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可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④不良行为公示未明确公示期限的,自发文之日起界定为一年。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表和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出示原件。同时为配合舟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投标人必须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投标人登录一栏中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电话:18951136839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也可同时网上下载。

4、有意者请于20163 16日至2016 318日,每天上午900分到1100分,下午1400分到1630分携带上述所需的报名资料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进行报名。节假日不予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163231430分前送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并同时在系统中提交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以书面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复印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五、其他

1、中标人确定后,工程施工、材料设备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费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各承担50%。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560580-2280965

单位联系电话:0580-2166339     传真:0580-2166379     联系人:王凌芝
市属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

招标盖章:舟山市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恒尊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盖章: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后续相关信息见舟山市招标投标网 www.zs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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