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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保和镇铜金岭区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EPC项目

点击:102次 日期:2014-02-22 0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北湖区保和镇铜金岭区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EPC项目由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招核〔2014〕10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自筹和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郴州市槐海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北湖区保和镇铜金岭区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EPC项目

    2.2 项目地点:郴州市北湖区保和镇

    2.3 工程概况:对铜金岭锡矿、保和锌业永久性全部退出后及周边非法采选关闭后遗留的露天尾砂综合治理,对尾砂库及其周边防洪系统进行修缮、完善及封场闭库治理;对铜金岭锡矿、保和锌业及非法露天小采选区域严塘王家的废弃厂房进行拆除,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四清水库集雨区露天尾砂堆放区域和保和锌业周边土壤进行生态恢复。 

    2.4 投资规模:该项目预算总投资2600万元。

    2.5 计划工期:7个月。

    2.6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7 招标内容:投标人中标后对郴州市北湖区保和镇铜金岭区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地区地勘测量布控,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经图审和工程量审查后,进入分阶段工程实施阶段,按合同要求对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施工、供货、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全部相关服务。

    2.8 本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2 具有环境工程设计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贰级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超过两家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5 湖南省外单位必须在本省有注册5年以上的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了入湘备案登记证;

    3.6 近三年内省内有一个及以上同类项目或环境相关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原件)的投标人优先。

4.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1湖南省内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湖南省外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报名,省内、外单位均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的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证件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名称)时需提交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离退休人员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⑤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报名;6湖南省外施工单位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具备入湘备案登记证原件。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一份复印件。

 4.2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0日-2014年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4.3 报名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5.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5.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与开标同时进行。

    5.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5万元整,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为准,并在备注栏注明:“郴州市北湖区保和镇铜金岭区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EPC项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北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2366058。

9. 招标人补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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