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丰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已经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丰发改经济开[2016]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棚改资金及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丰县第十二期安居小区工程监理的投标。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复新河东、北苑路北;
3.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2806m2、监理合同估算价为162万元;该项目占地100.52亩,总建筑面积162806㎡。其中住宅143502㎡,公建12359㎡,地下室6945㎡,可居住1294户,4141人。小区规划容积率为2.33,绿化率35%,建筑密度16%,机动车停车位518个,经车停车率0.4;
该小区共建有高层楼房12栋,其中:3栋24层,3栋21层,(10#楼为19+2的商住楼),6栋18层(11#、12#楼为16+2的商住楼)。建设内容为楼房建安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所有工程内容。
3.3招标范围:丰县第十二期安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含全部内容(含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的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计阶段的配合等);
3.4施工工期:100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5.2发包单位对拟派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总监理师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师3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名、安装工程专业1名,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员4名:房屋建筑专业2名、安装工程专业1名、市政工程专业1名;
注:以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或岗位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为准,若注册专业或岗位证书未明确,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正在办理注册或变更的,必须出具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资格证书和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监理的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受贿查询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师,无在监工程;
5.7外省市监理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到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新城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四楼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3月22日17:30前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3月28日10: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设定:
A、投标人投标报价:35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E、投标人及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8.5分
F、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1.5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韩贞坤
联系 电话:1518949491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邱玲
联系 电话:051689229200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