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武县新兴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已由忻发改发[2016]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房产管理局,资金来源为除国家、省补助外,其余由宁武县财政,银行贷款和住户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武县新兴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
2.2招标编号:ZLZB招【2016】111号
2.3建设地点:宁武县新兴街(西关村)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9321平方米,其中地上36918平方米。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09套,建筑面积25628平方米,配套商业等用房13618平方米,地下车库10075平方米。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建设区内供排水、供暖、供气、供电及硬化、绿化、环卫工程等。
2.5计划投资:计划总投资约15389万元
2.6勘察周期: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到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份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8)、报名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武县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辛利军
电 话: 1593430821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文杰 刘昆
电 话:18734400459 0351-7077633
电子邮件:sxzlzb@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亲贤街支行
账 号:35190011331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