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监狱罪犯习艺车间消防设施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6次 日期:2016-03-09 14:12:41.0 |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垫江监狱罪犯习艺车间消防设施改建项目已由渝剑司发[201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东印天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监狱罪犯习艺车间消防设施改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16号重庆市垫江监狱内。
2.3 工程规模:1、1-6#厂房原室内消火栓系统拆除,重新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原3#厂房室内消火栓系统予以保留);2、建设1-6#厂房喷淋系统(含水泵房)、水炮系统;3、建设1-6#厂房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监控室)、应急照明系统、标志灯系统(3#厂房应急照明系统、标志灯系统予以保留);4、干粉灭火器更换不在本次施工内,但其他种类的灭火器以及配电室的气体灭火系统在本次施工内;5、建设室外消火栓、喷淋管网系统等,建安费190.336256万元以内。
2.4 工 期:60日历天,每天开工时间7小时,上午8:30-11:30,下午13-17点。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消防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月 9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年3 月30日9时30分至2016年3月30日10时30分,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2#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重庆市东印天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