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完成医院类窗帘工程项目至少1份,单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现更正为“完成类似窗帘工程项目至少一份,单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2、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投标人至少配备15名正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员,以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花名册为准)。”此项根据招标人要求不作调整,执行原招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P32页,“获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的,市一级的A级或AA级得1分,市一级的AAA级或省一级的A级得2分,省一级的AA级或AAA级得3分。”此项根据招标人要求不作调整,执行原招标文件。
特此函告
安徽省宣城中心医院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