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JYCGGK2016001
1.2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4800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
1.5采购内容:办公桌、会议桌、机场椅、书柜等办公家具,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及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说明:供应商必须按需求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6 供货期:30日历天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办公家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缴纳所属时间在2015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
2.3供应商为货物生产厂家的,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2.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授权书原件上注明授权公司真实查询电话);所投货物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2.5供应商家数计算:报价产品主要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报价的,应作为一个报价人计算;
2.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3.1时间:2016年3月7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止(上班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3.2地点: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川县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
3.3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供应商到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采受理室现场报名并免费获取(自带U盘拷贝)。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请备齐以下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鲜章。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须提供以上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鲜章;缴纳所属时间在2015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应备齐以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8000.00元(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2016年3月18日16:00前,按以下账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备注栏上载明项目名称,并持进账单或电汇单到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开户名: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川县支行
帐 号:24059601040007754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0日(星期三)上午8:00时~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过期均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5.2地点: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1(江川县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上午8:00时~9:00时
6.2 地点: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1(江川县大街街道星云路西段)。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7、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公告。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请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并准备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负,交易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8、相关说明:
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评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招标人、采购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廖永林 电话:15008890811
采购机构: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双艳 电话(传真)0877-8018782
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