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大坪镇G106线至官路村下黄建制村公路改建工程 |
点击:70次 日期:2014-02-12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汝城县大坪镇G106线至官路村下黄建制村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招标经汝城县交通运输局以汝交计基字[2014]9号、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4]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汝城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汝城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起于大坪镇G106线,讫于官路村下黄,全长0.646公里,山岭重丘区,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II级,路基宽9.0m,路面宽6.0m,最小平曲线半径15 m。最大纵坡9%,最小坡长60 m。路面结构采用手摆拳石底基层厚20 cm,宽6.2米;面层采用C30水泥混凝土路面厚20cm,宽6.0米。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1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 60个月。
招标范围:公路改建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企业五年内具有二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在最近5年中独立完成2公里以上的四级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2月11日至2014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招标公告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一)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⑥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如有);(二)彩色复印件资料(两套):第(一)条所述项全套资料并加盖公章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上述全部资料递交至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5.随机确定标段
5.1 本项目不需进行随机抽取分配标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人在接受报名同时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日不予发售。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若需图纸,需要交纳图纸押金1000元)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 项目建设概况(详见施工设计图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招 标 人 地 址:汝城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地址:郴州市燕泉南路10号中天大厦502室
邮 编:423000
电 话:0735-2862088 0735-2177465
传 真:0735-2177465
联 系 人:廖慧芳 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