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8线和汾张线晋中旺村服务区(养护中心)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点击:113次 日期:2014-02-10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8线和汾张线晋中旺村服务区(养护中心)工程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规划发[2013]5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厅补助公益性投资、社会融资,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介休旺村G108线K758+200处,总占地面积26.98亩,其中利用9.69亩,新增17.29亩。管理、养护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811.9平方米。其中综合楼913.76平方米,锅炉房和配电室120平方米,修理车间246.14平方米,养护中心986平方米,养护机械停放车棚198平方米,其它附属用房348平方米。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一 |
G108线K758+200 |
综合楼、锅炉房和配电室、修理车间、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污水处理设施等的一阶段的勘察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施工期的设计服务 |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1)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后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改,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设计人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图纸、技术规范(如需要)和工程量清单。
(2)征地拆迁图:在设计人接到施工图勘察设计开始通知书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线征地拆迁图。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表中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近五年业绩要求 (2009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 |
一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2、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1、至少完成过2项公路附属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 2、至少完成过2项房屋建筑工程且单项建筑面积3000㎡以上,或2项公路附属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报名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山西省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蕴华街682号
联 系 人:齐女士
电 话:0354-2660108
传 真: 0354-266011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联 系 人:巩先生、王女士
电 话:0351-3371370-612
传 真:0351-3370711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