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8线桥梁路面病害维修处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130次 日期:2014-01-28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8线桥梁、路面病害维修处治工程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3] 451号文件批准建设,晋中分局以晋公中养发【2013】242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消费税,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道208线桥梁、路面病害维修处治工程,起于祁县东观,终于祁县长治界,全长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施工 标段 |
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一 |
K846+800-K879+085 |
32.285 |
桥梁、路面病害处治 |
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和二类乙级从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过2项累计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的养护大中修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山西省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蕴华街682号
联 系 人:
电 话:0354-2660108
传 真: 0354-266011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0351-3371370-612
传 真:0351-3370711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