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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高台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

点击:55次 日期:2016-03-02 15:22:00.0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郑县高台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南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5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郑县新高台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南郑县高台镇初级中学校园以南,坐南朝北布局,南距已建餐厅宿舍楼北山墙7.0米,北距教学综合楼23.5米,东距道路边沿6.0米。拟建教学楼长56.04米,宽9.64米,四层,建筑面积2160.0平方米。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申请人资格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汉中市外企业入汉施工登记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3、购买时间自2016年3月2日到2016年3月8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3891660901。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郑县人民政府网》《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招   标   人:南郑县高台镇初级中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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