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因第一次开标流标)二次公告
1、徐州鑫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沛县科技创业园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经经沛县开发区批准建设,文号:【2015】4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电梯采购与安装投标。
2、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开发区内
3.2、工程规模:货梯:1号楼共4部,其中6层6站6门,1吨,0.5m/s , 3米*3米, 2部;6层6站6门 ,2吨,0.5m/s ,3.35米*3.5米,1部;4层4站4门,2吨,0.5m/s,3.35米*3.5米,1部;
2-5号楼共8部,其中4层4站4门,2吨,0.5m/s,3.35*3米,各2部的采购及安装,均为交钥匙工程(具体的数量、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3.3、招标范围:电梯设备的优化设计,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供应,内外装潢,安装及调试(含安装检修易耗品,技监部门检验费、井道照明和检修插座费、井道脚手架费、基础用槽钢和工字钢等相关施工措施项目费),验收及检测并取得运行合格证,后期培训,质保期内的保修、维修等,为交钥匙工程。
3.4、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2月28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电梯生产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亿元具有相应产品经营范围以及合法经营权。电梯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5.2、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3、生产企业须具备省级或直辖市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电梯类型相同的特种设备安全认可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资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5.4、生产企业必须获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认证合格证书;
5.5、生产企业必须获得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6、生产企业必须获得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5.7、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2吨货梯有机房的资质;
5.8、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辖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
5.9、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10、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 ”中备案。
5.11、在最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者其它情况的不适宜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万陆仟元整 。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日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9 日至2016 年 3 月 7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6 年 3 月 7 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6 年 3 月11 日 17 : 00 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报送招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3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技术标 18分
(二)商务标 70分
(三)企业业绩及售后服务 12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 ”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付款按沛县人民政府投资工程执行
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单俊皓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泰山南路金泉商务中心126室
联系人:朱颖 电话:1806872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