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公交候车亭建设项目 |
点击:82次 日期:2014-01-28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公交候车亭建设项目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3]8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为津市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市公交候车亭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津市市
2.3 建设规模:为改善城市公交环境,方便市民出行,修建津市市公交候车亭,共计76处,投资额约492万元。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2]80令要求
2.7 招标范围:76处高标准公交候车亭(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具体操作: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jsggzy.com)“精选择栏目”中的“缴纳保证金”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
开 户 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602 0321 0000 0027 3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1)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津市市公交候车亭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市公交候车亭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须知
6.1 请从2014年1月26日到2014年1月30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派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关健岗位人员的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有效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配备相应人员和提供证书)及近6个月由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均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国土局新办公楼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09:3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国土局新办公楼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