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溆水外滩住宅小区一期建设工程 |
点击:102次 日期:2014-01-28 00:00:00.0 |
溆浦县溆水外滩住宅小区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溆浦县溆水外滩住宅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由溆发改投[2013]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玖联(新晃)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溆浦县溆水外滩住宅小区一期建设工程 2.2 招标编号:YCZB-HH-201403 2.3 建设地点:溆浦县卢峰镇 2.4 规 模:总建筑面积1184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2亿元, 2.5 工期要求:365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3人(安全员需提供C证),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之规定。 6、报名证件及资料 6.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持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中级或以上)、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湖南省外企业提供)、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凡复印件不予受理),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2报名时间:2014年1月26日至2014年 1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 7.2 招标文件的获取:已备案的投标人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时间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上发布。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溆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玖联(新晃)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晃县人民路17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9745809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西路232号 (怀化大厦25楼2510室) 联 系 人: 邹先生 电 话:18674503020 0745-233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