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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滨河景观带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点击:60次 日期:2016-02-29 11:30:56.0
 
1.招标条件
河曲县滨河景观带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河发改发【2016】第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曲县园林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曲县滨河景观带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SXJX-FW160132;
2.3建设地点:河曲县城滨河路西北
2.4资金来源:县财政解决;
2.5建设规模及内容:绿化工程及景观工程,绿化约21万平方米,景观工程约1万平方米;
2.6服务周期:施工总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近五年至少监理过一项同类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报名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职称证、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以及项目总监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所有原件将现场照拍存档)。
4.4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曲县园林服务中心
联系人: 贾全升
电  话:0350-618096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西街和平南路太原国投小区7号楼4单元2301室  
联 系 人:王新和
电    话:18235003843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忻州和平街支行
帐    号:1429  8793  2268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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