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公务印刷定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中] |
点击:45次 日期:2016-02-29 11:30:4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忻州市市直单位2016-2017年公务印刷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公务印刷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010】G5-C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印刷定点供应和相关服务招标,共分三包:
分包编号 |
品目编码 |
品目名称 |
说明 |
第一分包 |
C08140101 |
单证印刷服务 |
包括各类表单、证件、证书的印刷服务 |
第二分包 |
C08140102 |
票据印刷服务 |
包括发票、收据等票据的印刷服务 |
第三分包 |
C08140103 |
其他印刷服务 |
包括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档案袋、日历、名片、卡片、广告等其他印刷服务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次招标文件的采购文件中技术部分及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相应程序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服务期限:两年。
3、服务范围:忻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忻州市辖区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投报第二分包“票据印刷服务”的供应商须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须在营业范围内进行投标活动。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6年02月29日至2016年03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按下列内容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由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
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16年03月22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忻州市财政局
地??? 址:忻州市利民西街18号
联 系 人:吕彦龙
联系电话:0350-3031554
集采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行忻州分行
银行帐号:140480085161
地??? 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4层
邮政编码:034000
联 系 人:张新国? 白云燕
电话及传真:0350-3025292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