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利辛县城关镇棚户区改造拆除项目招标的澄清补充通知(XTYZB2016-8)说明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评审因素名称:“近二年类似业绩”,现修改为:“近三年类似业绩”,特此通知。
利辛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