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室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
点击:41次 日期:2016-02-19 00:55:29.0 |
关于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室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项目编号:MCZBC〔2016〕029)
受蒙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蒙城县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室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拟委托北京天博亚科贸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16年02月18日起至2016年02月24日止。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蒙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项目: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室项目
项目内容: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室项目设计、软硬件设备安装等。
项目预算: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二、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对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我院决定尽快建设本院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涉案财物的保管机制和硬件设施。在我院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实地考察,并针对自身需求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讨论后,借鉴先进部门的成功经验,选择采用由北京明屹和创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扣押冻结款物智能管理系统。该系统区别于以往传统意义上的纯软件流程式管理系统,二是结合了物联网技术,将监控、智能储物柜、虚拟货架、智能门禁系统等不同行业领域的技术整合在一起,彻底实现了无纸化、高效率的证物接收、存放、提取和移交的全程管理。经我院专人实地考察,该系统在各地投入使用一年有余,各项功能运行稳定,用户对该系统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予以肯定。
扣押冻结款物智能管理系统是由北京明屹和创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和生产的软、硬件相结合的证物管理系统,该公司对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相关专利。北京天博亚科贸有限公司作为该产品的独家代理,负责具体项目的销售及实施工作。我院认为,作为该平台的设计者和开发者指定的独家代理商,北京天博亚科贸有限公司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系统部署及日常维护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该公司承担此次建设任务,有利于系统的无缝衔接,有利于规避风险及加快进度,更有利于规范和标准的统一及保障信息安全。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提供的货物
1.供应商名称:北京天博亚科贸有限公司
2.提供的货物: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室项目设计、软硬件设备安装等
四、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蒙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蒙城县嵇康中路5号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蒙城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7631894。
蒙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16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