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EPC项目(第二次) |
点击:83次 日期:2014-01-20 00:00:00.0 |
招标编号:YYZB-2013-YYHJ01
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EPC项目(第二次)已由益资发改招核(2013)第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总投资约15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EPC项目(第二次);
1.2建设总造价:总投资为150万元
1.3招标内容:
1)对现有的废水处理站进升级行改造,改造后的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700m3/d,具体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选型和供应、安装、操作人员培训、整体工程调试运行等。
2)具体见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件和要求。
1.4计划工期:暂定150日历天,计划2014年1月开工。
1.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2.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2.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2.6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2014年2月10日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且到账,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情况(银行转账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
开户名称:益阳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益阳市赫山区信用合作联社资源分社
银行账号:8703 1230 0095 7687 101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月20日~2014年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予受理)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收取工本费,售后不退。
4.2报名证件及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副本),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提供二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2月10日9:00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4261828。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13574729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