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3年度工程、舜水上游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点击:103次 日期:2014-01-20 00:00:00.0 |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3年度工程、舜水上游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3年度工程、舜水上游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工管【2013】145号、湘水办【2013】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3年度工程、舜水上游段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3年度工程土石方12.13万m3,砌石1.72万m3,砼和钢筋砼2.5m3,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900.20万元;湖南省永州市舜水上游段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建设规模为:新建护岸、河道清障等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148.87万元。 2.4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以工商部门本年度年检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3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3]6号文公布的《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预选承包商名录》范围内的监理企业。 3.4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五年有2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书、发包人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为依据)。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或其委托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以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原件及社保网站查询的近六个月的社保和身份证为依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代表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在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528号建鸿达华都小户型2807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蓝山县水利局联 系 人:黄先生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水利招标部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528号建鸿达华都小区小户型栋2807房电 话:0731-85826300 85135397 传 真:0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