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中心对邳州市银杏湖水利执法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报名材料直接报至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招标项目名称:邳州市银杏湖水利执法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船长:13.8米;型宽:3.8米;型深:1.82米;船速:11km/h;乘员:12+2人;发动机型号:内置220马力玉柴发动机,壹艘。船长:5.2米;型宽:1.76米;型深:0.8米;船速:55km/h;乘员:9人;发动机型号:动力60hp汽油舷外机,壹艘。共计贰艘。
三、项目编号:[邳]邳采招(2016)003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具备上述相关经营资格,同类业绩及独立售后服务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前3年(含公告发布当日))。
(3)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资格预审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不需出示);被授权人报名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前3年(含公告发布当日))(复印件)。
上述年检合格的资格预审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并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复印件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五、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需向本中心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划到本中心帐户;交纳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齐(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报价无效。
收款人: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行邳州支行营业部
帐号:10252701040003244
六、报名时间:2016年2月18日~2016年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贾继飞 联系电话:0516-86243490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18~2016年2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邳州市市民服务中心7楼706室(邳州市花园路)。
八、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3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3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邳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邳州市花园路)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3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招标组织单位: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韩永康 0516-86228947
地 址: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七楼706室
邮编:221300
采购人:邳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夏兆永
联系电话:13776757918